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

[假真愛] 關於失戀的理性思考(下)

這篇寫的是愛不持久的問題。
我承認我寫得有點...禪意。
戀愛本來/應該/注定就是短暫的不是嗎?


好歌點播是好開頭


王菲:開到荼靡
(這首歌的歌詞要細細分析的話幾乎可以是小論文…)
4
Q:為什麼他不再我?
A:因為戀愛要成為愛,有一定的難度。
我在做跟工作相關的資料整理時,很偶然的發現一件頗值得玩味的事情:
雖然我們看到"Love"這個字直覺就是想到中文的「戀愛」,
但是,戀愛應該是"Romantic Love"
很多難受的分手,其實都是在Romantic Love需要變成Love的時候發生的。

用中文說應該是:熱戀要變成愛情是道困難的關卡。

所以問題本身有點模糊,可以換成:

為什麼他不能一直愛戀我?à這答案挺簡單的,熱戀本來就是有期限的。


為什麼他不能一直和我維持愛情關係?
那問題的癥結應該是,從熱戀到穩定的相愛會影響的面向有滿多差異的。

例如熱戀的條件相當符合的兩個人:
看到對方就硬了(激情)。喜歡分享彼此的生活、聊得來(好奇感)
共同面對某些經驗的意願(陪同/伙伴感

但經過一段時間之後,以上的三大要素重要性會大大降低:
一方面是這些要素的吸引力必然的降低。
此外其他要素可能相較之下變得重要。

顯而易見的,激情和好奇感原本就都是有扣打的
他們能產生的相互吸引力一定是漸漸變弱。
就算跟天菜交往一段時間一定也會沒那麼有興致。
交往時間久了一定會對對方想什麼做什麼失去高昂的好奇心。
這是沒辦法的事情。

第三個,陪同/伙伴感:
我覺得這就不一定是必然降低的,且要把熱戀變成愛情,這一點就有必要進一步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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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頭想想,我們的某些戀情與其說是因為喜歡對方,不如說是因為自己害怕寂寞?
這就是陪同感在戀情一開始的作用層次:想要戀愛,想要陪伴,不喜歡孤單。

兩個人談戀愛好過單身的理由太多了,
撇除前述相幹之便和相識之樂的兩款吸引力,
兩人成為一個組合的關係的優勢,有個很老梗的成語:「相互扶持」

請看看大家感傷沒有結果的愛情時,想到的往往是「共同的經歷」。

我感冒的時候
我要考試那段時間
我們一起去XXX時在OOOO
我在煩惱該OOXXXXOO時的SSSS

(黯然神傷十分鐘。)
(相較之下,床上的激情?第一次知道對方的職業?應該比較少拿來懷念吧...)

偏偏,陪同/伙伴感在Gay 的感情關係中,的確比較容易損耗。

以目前的社會氛圍及制度,
想想異性相戀的感情在陪同感這部分實在有很多「外部加持」,如:
適婚年齡。叫你找人結婚的壓力。
組成家庭(還有生小孩!)
法律約束。共犯結構!?
同社會階級的兩人作戰
(就算是假面夫妻彼此還是享有「伙伴利益」。)

這些很實際的理由可以推動一對戀人(熱戀關係)變成一對愛人(婚姻關係)

當然,
婚姻(及邁向婚姻的壓力),恐怖的面象和具備的優勢應可等量齊觀,
但總的來說,面對「熱戀的戀人」變成「相愛的伴侶」此一過程,
異性戀婚姻的外部推動力實在顯而易見(雖然不知是福是禍)。

但是Gay 
只能靠彼此,只關於彼此,也只考驗彼此。

用申請入學比喻:
異性情侶就好比多才多藝的中產家庭的孩子。
同性情侶就等於是偏遠地區的高中學生。

前者有許多優勢(很多獎狀、多元社團、推薦信多又有力)。
後者,靠自己

前者也有許多可憐之處(沒有童年、父母干預志願、多於壓力)。
後者,還是靠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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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自己很困難/很糟糕嗎? 這答案又是見仁見智了。

幸福的人說:
這樣更確認自己找到的是真愛。
這樣更是「自由戀愛」的價值。
這些考驗是值得的,因為要懂得如何保持激情(或是克制濫情)。
這些考驗是值得的,因為要能夠保持趣味(積極經營)
...
此外,很多Gay Couples還是可以有伙伴優勢的助益,
比如工作領域相近的合作(藝文領域好像就很明顯的被知道)

我同意以上的好處。只是。
回到主旨的問題:「為什麼戀情(Romantic Love)不能延續成愛情(Love)?
我覺得答案是:Gay的情境來說,這本來就是比較高難度的事情。

對於談一段感情的男人(不論性向)來說,在熱戀吸引力消退後,
要繼續保持愛情關係,其實是件有點難度的任務。
但異性戀會有各種「理所當然」的推動力/壓力,PLUS「不可結束」的阻力,

Gay來說則是始終屬於「靠個人自己決定」的狀態。

而,人都是賤而軟弱衝動的
好吧應該說,人多數是賤而軟弱衝動的。

試想:
失去性的興致、對方再有趣也看膩了、
一同面對挑戰的次數減少而決定事情的衝突增加
然後問道:你願意繼續跟「這個人」保持愛情關係嗎?

我想無法堅定回答的應該不少。
虛心回答的可能有一定數量。
但最常見的就是講著各種考量的理由,
然後(雖然絕對不會把不願意三個字說出口),
但答案明顯的就是不願意。

畢竟,沒有對不起父母的問題,沒有算計贍養費,
沒有朋友要你退紅包錢的陰冷目光,沒有「狀況很複雜」讓你多想一想。
(而常常多想一想是度過關卡的關鍵...)

*說到這,我某種程度很佩服能維持Open-Relationship關係的那種情侶。
 他們至少找尋到一種策略去維持著一段「愛」的活性

7
作為面對失戀的理性篇的結尾,
我自己的小結論是:
戀人們本來就不應該高估人性的高尚程度。
也不應該對於自由戀愛關係有著太浪漫、只存在在仙界的想像。

首先,那些誠意明顯不足或是緣分明顯不夠的關係,就不多說了。
(可能很多人年輕時都喜歡演一場愛恨分明、痛心疾首的瓊瑤連續劇
或是心裡住著甄環….)

再來就是那些:
帶來真正傷痕的,無能為力的分開。
是太怯弱因而太絕決的結束。
是對眼前困境的厭煩又不捨曾經那麼好的彼此。
是那種造成「我可能再也無法幸福」的失戀。

寫到這,我在想該怎麼為這些失戀下註解呢?  

我想到兩個可以引用的文字。
一個好一點。另一個哀傷一點。


先分享好一點的:張愛玲的短篇,愛
這短短的故事把戀愛講得太好。
那麼短暫,那麼簡單,那麼身不由己,但卻永遠沒有人可以奪走。
(為失戀神傷的人應該慶幸自己擁有過戀愛的經驗,而不是感傷必然的逝去)


另一個。
是印度教的誡語:
「人類會注定不幸,是因為人類以為幸福是可能的。

這有點禪味,但值得想想。
嘗試面對一下事實:
愛情很美好但也終究會消失,自己會喜悅也會因而痛苦。
全然的幸福是不可能的。
生命無法長生不老、青春總被衰老取代、
花朵必將凋謝、世界無法永遠光明
當然,也沒有永遠幸福的愛。


這聽來很悲涼,很直接,很冷峻。
但不知道為什麼,這麼殘酷的道理,反而讓自己有了一絲沁涼的平靜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淚推~版主寫得好好~希望有生之年還能再看到你的新文章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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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可惜我的管理者權限已經不見了 估狗也不理我
    我乾脆開新站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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